为加强学院对广播台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馨语广播台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学院广播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必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内容要做到积极、健康、向上。对新闻稿件一定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审查;新闻稿件播发前要请有关部门(单位)审查核实后方能播发。
第二条 编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工作,不得迟到、缺席和早退;如延误正常播音,即为事故,将予追究责任。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播音,应提前向部长请假,并确定好代播人员,不得私下调换。
第三条 广播台所有成员要爱护本台的资料、设备等,不得随意外借。每天播音完毕后,应按序整理好所用的资料。如发现设备等出现故障,应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学院广播台配备的电脑及打印机是工作设备,不得用于娱乐或上网浏览黄色和不健康的网页。未经台委会同意不得私自收纳新成员,不得私自通过我台广播系统播送音频片段。
第四条 学院广播台实行值班制度。除节假日外,每天按规定时间播放节目,不得提前和推迟。值班人员所掌管的钥匙不得借给非本台工作人员,更不得将他人带入直播室内。
第五条 对于一学期内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者,或学年内累计四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者,或学期内无故旷班累计达到三次者,我台都将对其进行劝退。
第六条 学院广播台采取聘用考核制,每学年广播台将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不合格者即予解聘。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所在学院。对在聘用期间有违反学院纪律行为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解除聘约、直至学院处分等。
第七条 学院广播台必须保持整洁的环境,所有成员必须注意做好广播台的安全保卫工作。平时每天的值日编播人员工作完毕后要打扫一次卫生;周末全体人员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