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义工联合会,简称南职义工联。本会的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nanfang vocational college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nfva。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本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三条 本会直属江门市义工联合会,办事机构挂靠在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本会自觉接受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学院团委书记的监督。
第四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秘书部批准。
第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南职义工联负责。
第六条 本会理事每届任期为1年,可以连选连任。新入会理事考核期为一学期。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政府扶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及收取会费等其它合法收入,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由秘书长保管。
第八条 本章程经2012 年10月31日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义工联合会三届理事会通过,并经江门义工联、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