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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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为使南方学院业余党校办校的严肃性、规范性、实效性,真正把我院业余党校办成广大青年团员学习科学理论,提高政治觉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党的信念,培养务实作风的红色阵地,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业余党校的性质 业余党校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指导,配合院学工处、团委具体组织广大青年团员集中学习党的知识、历史的阵地,是提高当代青年团员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业余党校的宗旨 业余党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广大青年团员进行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宣传党的主张,培养党的干部,为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培养后备力量。
第三条 业余党校的任务 主要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配党组织、团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工作,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入党信念,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使其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具有为中华民族振兴献身精神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的崇高追求。
第二章 业 余 党 校 学 员 条 件 及 守 则
第四条 业余党校培训对象 在校大学生青年团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参加党校学习,经系团总支审核后入学;党校结业后由班团支部、院团委负责向各系党组织推荐,作为入党培养考察对象。
第五条 党校录取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政治思想好,表现优秀的在校在籍已经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中国青年团员。
2.严格遵守纪律,在校期间无旷课、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要求: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4. 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辅导员同意,团总支审批。
5. 各系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推荐,被系团总支批准参加党校学习的积极分子必须填写《艺华学院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
第六条 业余党校学员必须做到:
1.遵守党校的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专心听党课,做好笔记,勤于思考,讨论积极发言。
3.尊敬教师,团结互助,文明礼貌。
4.努力参与党校各类活动,完成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5.认真复习,诚信考试。
第七条 业余党校违纪处理:
1.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思想觉悟是党校的宗旨,业余党校的最高处分是不予结业。
2.学员平时在校内外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并积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精神,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学员。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不道德行为,视情节至不予结业处理。
3.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准时参加教学和实践活动,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两次计一次旷课,无故旷课两次者不予结业。如确实有事须事先向系部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者按旷课处理。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和 师 资 安 排
第八条 业余党校组成 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由院党委成员、各系党支部书记、党办主任、学工处长、团委书记、思政部主任等组成,院党委书记担任校长;设副校长1-2人,下设办公室,主任1名,具体工作有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业余党校师资 业余党校聘请有关领导、教授、思政课教师、党支部书记为任课教师上党课和指导开展实践活动。
第四章 教 学 计划
第十条 业余党校举办时间 业余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学习班,每年三月份和十月份开班。
第十一条 业余党校学习方式 业余党校学习以辅导为主,自学为辅。每次上完党课后,组长根据任课老师布置的思考题组织学员进行讨论,学员必须积极发言,努力实践,不断进取。
第十二条 业余党校学员成绩评定 学员成绩由:平时成绩、实践成绩、考试成绩、结业论文成绩共同组成,四部分的成绩按、平时成绩10%、实践成绩10%、考试成绩70%、结业论文10%计入总成绩, 合格者颁发“艺华学院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党委书记签名)。”平时成绩包括上课纪律(迟到一次扣10分、早退一次扣10分、旷课一次扣20分、讨论无故不参与一次扣10分),上课不许睡觉、吵闹、随意出去等。
第十四条 教学内容 主要讲授: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与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路线,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端正入党动机、入党须知及入党程序等,观看有关电教片,专题讨论,组织公益活动,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增加有关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