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2018~2019学年度“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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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学生干部继续参与各项工作,在我校学生组织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经自管会认真评选并经我中心严格审核,其中陈洁玲等16名同学表现突出、工作积极,荣获“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现决定进行表彰。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上述每位同学在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品德奖励测评分加4分。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希望全院同学向先进学习,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活动,为推进我院的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2018~2019学年度“工作积极分子”名单》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2018~2019学年度“工作积极分子”名单
荣获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2018~2019学年度“工作积极分子”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管理学院 18工管1班陈洁玲;
管理学院 18工管2班李婉婷;
经贸学院18会计6班朱翠婷;
信息学院18数媒1班杨紫琼;
建设学院18造价1班何文慧;
智能学院18电力2班刘锦豪;
智能学院18机电2班蔡安朝;
经贸学院18商英7班黄晓芝;
经贸学院18会计1班陈静斯;
经贸学院18电商8班余晓汇;
经贸学院18会计2班何采芸;
智能学院18模具1班王嘉龙;
经贸学院18市营1班陈颖琪;
管理学院18工管1班黄小芬;
管理学院18工管4班郑舒方;
经贸学院18会计9班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