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实习生退宿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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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2018级学生即将离校到企业顶岗实习。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我校印发《关于推动我校实习生全身心投入顶岗实习的通知》广南院字〔2018〕101 号文件精神,特制订2018级实习生退宿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退宿时间
(一)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每日8:00至11:30、12:00至17:30。
(二)对于在上述时间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可于2020年12月30日至31日办理,办理时间: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
二、
退宿流程
(一)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
1.本次退宿手续统一采取以宿舍为单位集体退宿方式进行,宿舍长于10月12日前到辅导员处领取《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并规范填写宿舍成员信息。
2.在规定退宿时间内,各宿舍指派一名同学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退宿手续代表将本宿舍钥匙、热水卡、空调遥控器收齐后,持已填写好的《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到所属楼层请求验收员到本宿舍验收财产。经验收员验收后,当场出示验收结果。如宿舍财产完整无缺者,验收员将会在《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已完成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丢失需赔款者,请持《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于当天到财务处将所有赔偿款交清,财务处收款后在《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并出具三联收据。退宿者持已确认缴清赔偿款的《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到验收员处办理最后的确认退宿签章手续。
3.已完成退宿手续者撕下《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的回执单和财产赔偿收据(没赔则免交)一并交给辅导员备案。
(二)2020年12月30日至31日
1.本次退宿手续统一采取以宿舍为单位集体退宿方式进行,每宿舍派一名学生代表办理退宿手续以及清理、带离宿舍成员的所有行李,不接受任何理由以个人办理退宿。
2.办理退宿学生代表向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预约时间,并出示办理退宿值日前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在寝室等候工作人员上门验收宿舍财产。过时不候,视为拒绝办理退宿手续处理。
4.办理退宿学生代表将本宿舍所有钥匙、热水卡、空调遥控器和已填写好的《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交给验收员。经验收员验收后,当场出示验收结果。如宿舍财产完整无缺者,验收员将会在《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已完成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丢失需赔款者,请持《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于当天到财务处将所有赔偿款交清,财务处收款后在《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并出具三联收据。退宿者持已确认缴清赔偿款的《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到验收员处办理最后的确认退宿签章手续。
5.已完成退宿手续者撕下《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上的回执单和财产赔偿收据(没赔则免交)一并交给辅导员备案。
三、拒绝办理退宿手续处理办法
1.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者视为拒绝办理退宿手续。
2.2020年12月31日后,学校将安排人员到该类宿舍验收财产,验收结果于2021年6月公布。拒绝办理退宿手续者无权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
3.如有财产损坏缺失情况,照价赔偿,并于回校办理毕业证手续当天交清赔偿款。
4.如因拒绝办理退宿手续导致延迟毕业时间者,后果自负。
四、退宿注意事项
1.2020年10月14日17:30各实习生楼栋准时关闭大门,请2018级全体实习学生严格执行我校《关于推动我校实习生全身心投入顶岗实习的通知》广南院字〔2018〕101 号文件精神,提前做好规划,准时离校。
2.2018级全体实习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请同学们在办理退宿手续前先收拾好个人物品,并在办理完退宿手续后及时带走,一经确认已办理完退宿手续的宿舍,验收员会即时锁上大门,学生不得二次进入宿舍。2020年12月31日17:30后,无论是已办理退宿手续或拒绝办理退宿手续的宿舍内所有剩余物品,一律视为废弃物,学校有权处理。
3.如需留宿者,请在2020年9月29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留宿备案,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汇总名单于2020年9月30日前上交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4.2018级实习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期间,由于宿舍楼进出人员较杂,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发现可疑人物,请及时报告宿管员。
5.请实习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做到文明离校。
五、附件
1. 退宿宿舍财产验收单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