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师实践教学基本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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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教师教学的基本技能包括课堂理论教学基本技能和实践教学基本技能。为培养双师型教师,提高教师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践、动手操作示范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2018年3月-6月举办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一)各系(部)负责根据学院实训室具有的功能情况,统筹组织开设各类型的培训班。
(二)由系(部)负责以熟练掌握本专业实训设备和专业实训操作为目标,制定各专业群对口的《2018年教师实践教学基本技能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要求参加培训后的教师能够对该实训课程独立授课。
(三)培训内容由教研室选择所辖专业群中实训教学且已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核心课的实训课程作为首选培训课程。
(四)培训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安排,挑选实训经验丰富的教师(1-2名)担任培训讲师,采用示范演示、设备仪器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18年3月-6月逢星期五下午,每个专任教师完成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8学时。由各系部制定具体每次培训班的实施方案(包括课程表),与《2018年教师实践教学基本技能培训计划》于2017年12月25日前一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加强培训班的组织领导(各系部主任为本单位本次培训的第一负责人),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和程序,开展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防止走过场。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有效服务。人事处、教务科研处要派人巡查,加强监督指导。实训中心要统筹实训室的安排使用,派人介绍实训室的功能和操作流程,协助培训讲师开展实操和演示。
(三)培训讲师的报酬,按照其实际培训的课时计算课酬。
(四)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课时,可列入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学习课时。并作为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之一。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