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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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第四届中青年骨干教师于2018年6月27日已任期届满,根据广南院人字〔2012〕21号《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第四届中青年骨干教师届满任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第四届中青年骨干教师(刘美君、余国惠、李少莹、林妙玲、聂锐、熊芳、付琳、黄锦添、李超英、叶均隆、陈欢欢、黄聪、李雅丽、沈炎锋、赵薇、洪佳磊、黄婵娟)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在任期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在任期内完成以下四项工作为合格,有一项未完成为不合格。
1.独立承担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每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达“优”;
2.任期内参与完成省级课题(前三名完成人)1项或在公开刊物上以学院名义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1作者);
3.切实发挥院级骨干教师的作用,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主持、参与完成院级以上课程改革与精品课程建设,每年有年度计划、总结;
4.任期内需开展2次院级、2次系级学术讲座或公开课。
三、考核方式与时间要求
1.5月10日前由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材料,并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月14日前由所在系部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评议并提出总体评价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材料、课题、论文、公开课教案、教研成果奖等复印件,报教务科研处审核认定后,交人事处。
3.5月23日前由考核小组考核审定,并报学院审批。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将享受一次性1400元津贴待遇,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
五、考核小组
成立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工作。
组长:陈光潮
副组长:龚自康
成员:王运泉 丁一凡 陈裕雄 刘运新 何玉英 黄斌昌 于有生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王运泉(兼)、副主任:徐阳(兼)。
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