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术论文发表、专利及成果转化奖励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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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激励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学术论文发表、专利以及成果转化的奖励标准。现将相关奖励标准公布如下:
一、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等级 |
类别 |
刊物说明 |
奖金(元) |
第一级 |
t |
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特种刊物论文。 |
20000/篇 |
第二级 |
a |
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或同一学科在国内具有权威影响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摘要、消息等。 |
15000/篇 |
第三级 |
b |
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见《国外科技核心期刊手册》)或在国内同一学科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
10000/篇 |
第四级 |
c |
一般核心刊物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
5000/篇 |
第五级 |
d |
一般公开刊物论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双刊号期刊(有期刊号“cn”“issn”)发表的论文。 |
800/篇 |
二、专利奖励标准
(一)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申请费由学院负责。
(二)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500元/项,申请费由学院负责。
(三)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项,申请费由学院负责。
三、成果转化分成标准
专利成果转化利益按照本人占70%,学院占30%的比例分成。
四、奖励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职工所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成果转化在奖励标准范围内的,由本人申请,填写《教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与其它要求材料一并在当年年底交教务科研处。
(二)教务科研处负责对教职工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查核实,并汇总统计,办理奖金报批手续,连同《教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1份转交人事处。
(三)人事处负责核发奖金,并将《教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本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