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江门市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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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现将《关于评选江门市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根据文件要求,动员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4时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9日
关于评选江门市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高校,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江门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根据评奖办法做好本次评奖的宣传、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填好《江门市优秀社科专家奖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于7月31日前交市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使用邮政ems寄至市社科规划办,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蔡俊彬,电话:3272559,邮箱:2013234949@qq.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6405
附件:1.江门市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评奖细则
2.江门市优秀社科专家奖申报推荐表
(此页无正文)
江门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江门市第六届优秀社科专家奖评奖细则
为了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使评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制订评奖细则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奖条件
江门市优秀社科专家奖的申报对象,需在我市工作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保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科研能力强、水平较高,平时能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研讨会、咨询会等各类活动,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不含各级各类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研讨会、征文活动奖项)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独立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课题,或曾公开出版专著;
(三)近年在核心刊物(cssci、ssci)公开发表论文,或有2篇以上独立或主持的研究报告被决策部门采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向市社科规划办推荐。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以上课题结项证明或出版专著原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复印件或采用应用研究报告部门的鉴定意见和应用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各单位要审核申报材料,发现有未按要求填报的退回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程序
(一)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由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产生拟奖名单。
(二)将拟奖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三)公示期满后,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对拟奖名单进行审核。
四、工作机构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由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领导,日常工作由市社科规划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