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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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馆):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415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小时,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教职工。(含获得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者18学时。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四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专题培训班”或网络线上专题学习。
(二)专业科(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与实践)。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与本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培训班,或网络培训学习。
1.参加当年学校(或人事处备案)举办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学习。
2.市级以上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技术技能培训学习,专题讲座、学术报告会等。
3.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年只要取得以下成果可折抵当年专业课28个学时的学习任务(不足部分补学习)
①当年获得一个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②当年出版一本专著;(提供书面、目录及书刊号复印、扫描件)
③当年主持一个专业课题项目(含校级课题);(提供批文复印件、扫描件)
④当年在正规合法刊物发表一篇专业论文;(提供论文扫描件,含封面、目录、刊物号、时间、作者姓名、单位等基本信息,用pdf文件格式)。
(三)选修科(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可选择专题培训学习或网络线上学习。
1.可以用当年参加各种校级以上各类培训学习班、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活动等各种培训学习,折抵当年的选修课内容。每天按6学时计算,不满一天的按实际学时计算。
2.可以用当年正规合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获得专利,折抵当年12学时选修课,但不可以用折抵专业课的同一篇论文。(提供扫描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并由学校人事处及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对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学习培训学时等事宜。
(二)学时认定申报认定程序
1.参加各培训机构或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班,专题讲座等,由举办单位开启的有效学时证明,本人登陆“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文件,人事处审核认定。
2.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班的学时证明由人事处开具学时证明,本人登陆“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文件,人事处审核认定。
3.个人专利、专著、专业论文、主持教研科研项目,折抵当年专业课、选修课学时的,按要求以jpg或者pdf格式上传人事处认定。
4.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当年全部学习任务(12天或72学时)的,由人事处审核认定报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证明。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