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22〕8号 关于收集历年论文科研成果原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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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历年论文科研成果原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专业化,全面、客观、科学存档历年我校科研成果认定资料,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关于收集历年论文科研成果原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论文成果原件范围
本次收集论文成果原件的范围包括2018、2019、2020、2021年度经科研处统计认定并已获得奖励的论文成果原件。(详细情况请查看历年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附件)
二、收集论文成果原件工作程序
(一)个人上交原件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各学院(或部门)所在单位教职工根据《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将对应年度统计表的论文原件及2018、2019年度原件扫描电子版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注意:用铅笔在论文原件目录中圈画出个人论文名称及姓名。2018、2019年度论文原件需要扫描(封面 目录 版面 底面),并命名为:所在部门 姓名 成果名称。2020、2021年度论文原件无需扫描。
(二)学院部门审核整理
1.学院(或部门)核查
各学院(或部门)认真对照《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核查本学院(或部门)教职工上交的论文原件是否与统计表所列原件相符,确保上交的原件无误。
2.学院(或部门)整理
各学院(或部门)核查完毕后,将《附件: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根据本学院(或部门)核查情况各重新整理一份,并重新命名为:部门 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原件收集统计表。未上交原件的名单及相关信息整理一份,注意备注年份及未上交原因。
3.学院(或部门)排序
各学院(或部门)根据整理好的《部门 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原件收集统计表》,分别按年份、统计表中的序号将论文原件一一对应编排整理,请勿直接将未编排整理的原件移交科研处。
4.学院(或部门)移交
(1)各学院(或部门)将整理好的《部门 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原件收集统计表》(按年度一式两份),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后,与编排整理好的论文原件,一并移交至科研处。
(2)整理好的《部门 2018(2019、2020、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原件收集统计表》电子版,2018、2019年度论文原件扫描电子版(命名为:部门 年度 发表的论文成果原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三)科研处汇总、审核、验收、入档
三、收集论文成果原件工作提示
1.请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论文成果原件收集工作,坚持应交尽交原则。凡是未上交的论文原件成果,可能在如评审职称等需要审核科研业绩、成果认定、申报奖励时受到影响。
2.收集的论文原件由学校进行存档保管。不再另行收集和统计。
3.若需取回论文原件作其它工作用途时,可向科研处申请暂取。待完成工作后,申请的时间内,将论文原件交回科研处存档保管。
4.收集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简尚添 联系电话:0750-3098480
附件:
1.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8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
2.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
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
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