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重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决议。经4月6日和4月25日两次支部大会表决,现将拟确定为入党重点发展对象的同志公示如下:
希望以上同学在培养考察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旷课,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断锻炼自己,在思想上能逐渐走向成熟,并以身作则,树立先锋模范作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其他同学对以上重点发展对象持有异议或有问题向组织反映的,请联系工程系学生党支部江老师,电话0750-3073050。
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