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七一”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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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各基层党组织、正式中共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注:院级领导不参与评选)。
二、表彰类型及名额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优秀共产党员29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先进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2个
优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指导教师2名
(注:获评人员不能兼项)
优秀共产党员按15 %比例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党支部 |
名额 |
1 |
管理学院教师党支部 |
2 |
2 |
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 |
3 |
3 |
行政党支部 |
6 |
4 |
建设工程学院党支部 |
2 |
5 |
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党支部 |
1 |
6 |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党支部 |
3 |
7 |
经济贸易学院教师党支部 |
2 |
8 |
经济贸易学院学生党支部 |
3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
2 |
10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教师党支部 |
2 |
11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学生党支部 |
3 |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3.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党委书记项目活动创新性强,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开展党建活动有特色。
5.党(总)支部成员自觉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组织纪律观念性强。
6.党(总)支部全体从事思政、党务、学工的人员已将组织关系转入学院。
7.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原则上不能同时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表现突出;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群众。
4.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5.教工党员必须是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且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6.学生党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成绩优秀,被评为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等称号的优先推荐;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
3.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强。
4. 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工作成绩显著.
5.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且在本院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先进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
1.工作站完成日常工作、落实工作站章程等方面表现突出;
2.工作站在安全教育管理、违纪教育管理、卫生教育管理、帮扶工作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3.工作站工作思路新颖、方法独特,影响力大,具有推广价值;
4.工作站成员学习成绩优秀,服务意识强。
(五)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优秀指导老师
1.担任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指导教师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2.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做出表率。
3.高效履职尽责。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指导的工作站工作成绩显著。
四、评选办法
党(总)支部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要采取民主公开、自下而上的形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推荐对象要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
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党委办公室统一组织述职投票,并把投票结果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部按比例组织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委办公室统一组织述职投票,并把投票结果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其他表彰项目的人选不得交叉。
五、其他有关事项
1.6月6日下午下班前,各党(总)支部完成推荐工作,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党委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对推荐的党支部和各奖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向党委报送初审名单。
3.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拟表彰名单,将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中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